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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乎你我他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4-21 点击数:3063次
近年来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使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与日俱增。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食品安全法》,让很多人看到了"安全饮食"的希望。
伴随一连串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近年来,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与日俱增。老百姓戏言:"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能吃啥心中没数。""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一次次考验着公众的神经。特别是去年,导致众多儿童肾结石的"三鹿奶粉"事件,更使全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面对愈演愈烈"食品安全危机",今年"两会"前夕,酝酿已久的《食品安全法》终于破茧而出,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出台,让很多人看到了"安全饮食"的希望。
一
为提高蛋白含量指标,部分企业在奶制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2008年底,一场席卷全国的"毒奶风波",曾让很多市民惶恐不安。
冬去春来,兰州市部分"黑作坊"用洗衣粉漂白馒头的消息,又再度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同样的馒头,自己家蒸的怎么总也赶不上外面卖的白呢?"走过街头越来越多的馒头店,许多兰州人都曾有过这样的疑惑。
曾经困扰了很多人的谜底终于被解开。今年3月,有媒体报料:一些"黑作坊"加工的馒头看似雪白松软,其实是用洗衣粉"发"出来的。
据了解,洗衣粉中含有碱、发泡剂,而且具有漂白作用,一些不法商贩因此将洗衣粉掺入面粉作发酵剂,这样加工出来的馒头,不仅看起来特别白、特别大,而且一斤面粉还能多蒸出两个馒头。
将化工原料合成的洗涤用品掺入面粉,必然会给人体带来种种危害。据专家介绍,洗衣粉的主要成分包括烷基苯磺酸钠、磺胺酸、纯碱等等,这些化学成分均具有中等毒性,过多食用甚至会有致癌作用。
被洗衣粉扮靓的"黑心馒头",着实令公众"反胃",也让社会各界为之震惊。3月中旬,在兰州市政府统一组织下,一场大规模的"黑馒头"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全市1141家馒头店,其中20%的馒头店存在添加剂问题。
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眼下,市内大批有问题的馒头店或自动消亡,或被执法部门勒令取缔。与此同时,在相关部门督促下,街头面点加工场所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也在逐渐改观。"黑馒头"终于销声匿迹了,但谈及此事,很多市民仍心有余悸。家住雁滩的胡先生告诉记者:更近几年,屡屡有"黑心食品"曝光,如药水泡鱿鱼,石膏做豆腐……每每发生这类事件,虽然政府部门都迅速进行打击,可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实在很难杜绝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
二
近几年,食品安全一直是我省消费域的投诉热点,记者从省消协获知,此类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食品标示不全,生产日期不符;二是食品加工、储藏不合乎卫生要求,二次污染严重;三是食品添加剂含量超标,甚至使用国家禁止的添加剂——这也是当前食品安全中存在的更突出问题。
曾经有这样一则自嘲的短信:"中国人通过食品进行化学扫盲——从大米里认识了石蜡;从火腿里认识了敌敌畏;从辣椒酱里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认识了福尔马林;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从奶粉中知道了三聚氰胺……"
没有人把这段子当成笑话来听。黑色幽默式的自嘲,其实深刻暴露出现今食品安全域所面临的严重问题。
据专家介绍,正常的食品添加剂主要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或增加食品营养成分。目前,我国允许使用并制定了相关标准的添加剂约有两百多种,而大部分"问题食品",均是在这个名单之外违禁添加了各类化工原料。
形形色色的化工原料,缘何成了食品加工者的"宠儿"?个中玄机,正如一位业内人士所说:化工原料可以轻易改变食品的色、香、味,而且成本低廉,其使用目的,在于制造更好的食品卖相、或掩盖低劣的食品质量、甚至干脆伪造食品。例如,用"瘦肉精"把一头普通猪变成瘦肉型猪,仅需10到20天时间,而成本则只有8元钱。
滥用的添加剂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更推动了此类"发明"的不断创新。近日,兰州市质监部门向社会公布了12类食品生产加工中可能使用的非食用原料,读来令人心惊:
粮食加工品中用萤火剂增白面粉;酱油醋里加入工业碱、工业盐酸;肉制品中加入非食用亚硝酸盐;豆制品中加入吊白块;乳制品中加入工业明胶、三聚氰胺;碳酸饮料中加入非食用级二氧化碳;方便米线、粉丝中加入硼砂;糖果制品中加入滑石粉、工业淀粉渣和石灰;茶叶中添加非食用色素;酱腌菜中含有工业盐、敌敌畏等剧毒农药;炒货中使用烧碱、滑石粉,瓜子中使用石蜡;水产制品(包括海带等藻类)含有孔雀石绿,四环素、土霉素等禁用鱼药。"苏丹红"辣椒酱、"瘦肉精"猪肉、"三聚氰胺"牛奶……回顾近年来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尤其令人担忧的是:一度只被小商小贩所滥用的化学添加剂,甚至已走入了大型企业、名牌产品。"三鹿奶粉"的曝光揭开了品牌企业参与造假的"黑幕",也在很多人心里留下了这样一个印象:加入违禁化学品,俨然已经成为食品行业的潜规则。
三
食品安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面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新近出台的《食品安全法》,让公众看到了希望……
2月28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历时三载、四审"出炉"的《食品安全法》获高票通过,并于6月1日起实施。届时,《食品卫生法》将同时废止。
采访中,对于这部法律的出台,市民普遍叫好。甘肃政法学院一位教授告诉记者: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虽然只有两字之别,但却预示着政府监管理念的转变;与旧法相比,新法不仅对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做出了全新的法律界定,而且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
——理顺监管体制。多头管理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硬伤",由于部门间职责交叉,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并存,甚至有利争先、无利推诿。此次,《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相当于更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旨在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消弭监管空隙,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事前"安全评价。事先许可、事后抽检、出现事故再进行处罚——传统的监管方式因其滞后而屡遭公众质疑。为及时发现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相关部门要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此举意味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将从"事后"提至"事前",相关部门将主动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
——统一"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各标准重复交叉、层次不清,继而导致法出多门、各自为政。《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把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都统一为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
——严格约束"食品添加剂"。针对当前愈演愈烈的食品"添加剂"问题,《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
——加大处罚力度。此次,《食品安全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许多危险也许可以选择避开,但人的生存却回避不了食物。早日净化食品市场,全面杜绝"黑心食品"——《食品安全法》,承载着太多的期待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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